其他注意事項
1定價格
說明股權(quan)出(chu)售的價(jia)(jia)格或者股票期(qi)權(quan)的行權(quan)價(jia)(jia)格及其確定依據。
2定來源
一是向激勵對象增發股份;
二是向現有股東回購股份;
三是現有股東依法向激勵對象轉讓其持有的股權。
3定條件
包括:實施激(ji)勵(li)方(fang)案的條件(jian)(針對企業而(er)言)和行權條件(jian)(即針對激(ji)勵(li)對象的業績考(kao)核指標)。
4、定機制
(1)業績考核機制
制訂一套科學、完善的考核制度(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),定期對激勵對象進行考核,已收激勵約束之效。
(2)激勵計劃的調整機制
一是公(gong)司層面(mian)發生重(zhong)(zhong)大(da)變(bian)化(分立、合(he)并(bing)、重(zhong)(zhong)大(da)虧(kui)損、破產等)時如(ru)何(he)調(diao)整;二(er)是激勵(li)對(dui)象發生變(bian)化(職務變(bian)更、發生違法行為(wei)、出現重(zhong)(zhong)大(da)失誤、離職、被解聘(pin)、退休、喪失勞動能力、死亡(wang)等)時如(ru)何(he)調(diao)整;如(ru)何(he)修改、終(zhong)止激勵(li)方(fang)案,程(cheng)序如(ru)何(h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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